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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3835
于2020-12-16 12:11:0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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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男友快要结婚了,可婚前有8万元的外债,还有男友名字的一栋房子,我们想这样公证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即婚后如一方提出离婚,则外债属提出方,房产属对方,反之亦然,谢谢,请回复
刘磐山律师回复:
法律允许夫妻对共同财产作出约定,但对债务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除非得到债权人的明确认可。另外,提出离婚有很多情况,如果一方在婚姻生活中有过错的前提下迫使无过错的对方先提出离婚,这种情况下约定财产属于没有提出离婚的有过错方是不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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